性质

校董会是负责制定及执行大学的发展方针的机关。

职权及运作 

校董会

详见《澳门旅游大学章程》第六至第十一条

校董会常设委员会

详见《澳门旅游大学章程》第十二至第十四条

校董会成员

主席

陈泽武 先生

副主席

吕耀东 先生


社会文化司司长办公室 代表

陈嘉欣 顾问

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局长
龚志明 博士

财政局 局长
容光亮 先生

旅游局 局长
文绮华 女士

文化局 局长
梁惠敏 女士

行政长官委任之校外成员

Rutger Eduard Louis Verschuren 先生

张健中 博士

潘耀荣 先生

黄 辉 先生

袁 静 女士

简焯坤 先生

大学成员

校长
黄竹君 博士

学术委员会代表
吕剑英 博士 (副校长)

行政管理委员会代表
罗曼仪 博士 (副校长)

基本学术单位主管
李颕诗 博士
赵伟兵 博士
林静芝 博士

大学研究人员代表
温艳琼 教授

大学教学人员代表

孔祥骞 先生

澳门旅游大学校友会 代表
张芯宜 女士

澳门旅游大学学生会 代表
陈可儿 女士

委任

第49/2023号行政长官批示 - 委任澳门旅游学院校董会成员 

校董会常设委员会成员

主席

陈泽武 先生

副主席

吕耀东 先生

成员

由校董会选出非大学人员及非大学学生代表 文绮华 女士 (旅游局局长)

  张健中 博士

校长

黄竹君 博士

学术委员会代表

吕剑英 博士 (副校长)

行政管理委员会代表

罗曼仪 博士 (副校长)

大学研究人员代表

温艳琼 教授

大学教学人员代表

孔祥骞 先生

大学校友会 代表

张芯宜 女士


秘书
林宝玉教务长
电邮: council@utm.edu.mo